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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鹽城濱海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2019年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統(tǒng)一部署,我縣將于近期組織開展資格復審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時間:2019年4月22、23日(星期一、星期二)。
地點:濱?h委組織部干部一科714室(濱?h東坎鎮(zhèn)迎賓西路1號縣政府大樓7樓)。
提醒:在資格復審通知規(guī)定時間內,考生無特殊情況逾期不參加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二、資格復審考生需提供的相關材料
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應提供招考職位簡章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其中:
1. 普通高校2019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等,委培、定向、聯(lián)辦的畢業(yè)生還應提供委培、定向、聯(lián)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并經所在學校同意;外省生源的師范類應屆畢業(yè)生,還應提供學校同意報考的證明。
2. 社會人員須提供身份證、戶籍證明、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等相關證件。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其他人員需提供人事檔案代理機構的相關證明。
3. 筆試準考證。
4. 以國(境)外學歷報考的,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材料。
5. 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其中,職位要求具備中共黨員身份的,相關考生需提供黨員關系所在黨委出具的證明材料和《入黨志愿書》復印件(檔案管理單位蓋章)。
上述證明材料均要求為原件(入黨志愿書除外),并提供復印件。提供的材料須實事求是,如事后發(fā)現(xiàn)所提供材料存在不實情況,自動取消錄取資格。
資格復審原則上須本人到場參加,如本人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復審的,可委托他人攜帶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委托書以及資格復審相關材料代審。
聯(lián)系號碼:84108522、13770125086、15195105385
中共濱?h委組織部
2019年4月18日
尚邦公考
微信號:dxgwyedu
讓學員帶著“?”來,帶著“!”踏上成“公”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