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于印發(fā)<安徽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fā)[2010]78號)及泗辦發(fā)[2007]19號《關于印發(fā)<泗縣事業(yè)單位新進工作人員考試考核及實行聘用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精神,經(jīng)縣政府同意、市人社局核準,我縣技工學校等十二個財政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8名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
二、招聘崗位、人數(shù)及資格條件
各崗位具體招聘人數(shù)和資格條件等詳見《泗縣2011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
三、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三)愛崗敬業(yè),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四)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和技能。
(五)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條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三)經(jīng)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计趦鹊娜藛T。
(四)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四、招聘步驟和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考試、體檢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按照發(fā)布招聘公告、組織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時間:2011年11月26日至11月30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補報。
(二)報名地點: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報名時本人須持畢業(yè)證、有效身份證、招聘崗位規(guī)定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書等原證件和復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3張,如實填寫《泗縣2011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四)本人不到現(xiàn)場報名的,可委托家人或親友代為報名。相關材料和證書(件)須符合本《公告》的規(guī)定要求,代報名人需出示其身份證。
(五)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六)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財務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七)報名者須對照本《公告》規(guī)定的招聘職位和條件如實申報,所提供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報名者凡有弄虛作假等違反本《公告》規(guī)定的行為,一經(jīng)查實,隨時取消應聘和錄取資格。屬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八)考試、體檢等費用按省物價局規(guī)定的收費標準執(zhí)行。
(九)報考人數(shù)與招聘崗位數(shù)的比例不低于3:1,低于3:1比例的相應減少或取消該招聘崗位數(shù)。
五、考試
(一)筆試
1、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
2、考務組織:由縣人社局組織具體考務工作。
3、筆試時間和地點:2011年12月10日上午9:00~11:00《公共基礎知識》。報考人員于12月7日到原報名點領取準考證。參加筆試時,必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原件。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4、筆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
5、參加公開招聘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于2011年12月12日至13日期間,攜帶安徽省大學生“村官”證書或省級“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到縣人社局申報加分,按規(guī)定程序審核后統(tǒng)考筆試成績增加2分,逾期不予補辦。
(二)面試
1、面試人員確定:根據(jù)筆試成績,按招聘崗位名額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如入圍zui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
2、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形式和內容: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傾向、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組織應變能力、計劃協(xié)調能力、人際關系和合作能力、崗位匹配能力、責任感和進取心、個性穩(wěn)定性等。
4、面試成績計算:以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小數(shù)。
5、崗位招聘人數(shù)與進入面試人員比例低于1:3的,以該招聘單位當日參加同一面試考場考生的面試平均分數(shù),確定該崗位面試的zui低分數(shù)線;如某一崗位參加面試的考生僅有1人,則面試zui低分數(shù)線為65分。對面試成績未達到zui低分數(shù)線的考生,不予進入考察和體檢。
(三)考試總成績:按筆試、面試成績6:4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在同崗位應聘人員中,若總成績相同,則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若再相同,則依照《公共基礎知識》中的客觀題部分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遞補人員的確定照此規(guī)定執(zhí)行。
六、體檢與考察
(一)縣人社局根據(jù)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名額1:2比例,從高分到低分,對考生進行資格復查,資格復查合格者按照1:1比例參加體檢。
(二)體檢工作由縣人社局負責,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三)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yè)務技能、工作實績(學業(yè)成績)以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等情況。
(四)體檢、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遞補。
七、公示
對考察、體檢合格人員,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額1:1比例擬定聘用人員,由縣人社局負責在泗縣人民政府網(wǎng)、泗縣人社局先鋒網(wǎng)及招聘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八、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公示有異議的,在報考同一職位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一次性等額遞補。被聘用人員在試用期滿后經(jīng)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關系。
九、紀律與監(jiān)督
為嚴肅考風考紀,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縣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依法追究行政責任;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十、本《公告》由縣人社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57—7015100。
附:《泗縣2011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情況表》。
泗縣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xls
http://www.gzqts.gov.cn/zwzx/tzgg/rsc/201111/13403.shtml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O一一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