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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鄭州再次迎來降雪。當(dāng)晚,在解放路立交橋上,由于坡路雪多結(jié)冰,車輛打滑,幾名守在這里的人以50元至100元不等的價格收費推車,沿途司機不得不給錢求助。一場降雪能讓每位推車人賺幾百元。(1月30日新華網(wǎng))
平心而論,相比做好事不求任何回報,甚至連名都不留的“活雷鋒”們,雪夜收費推車,的確顯得不那么“高尚”。不僅如此,趁著惡劣天氣,車主受困的當(dāng)口來獲利,也多少有趁人之危的嫌疑,被稱之為“趁雪打劫”,乍一聽來,也相當(dāng)形象,并未冤枉。
不過,雪夜收費推車,盡管談不上高尚,卻也不等于卑鄙。畢竟,雪夜蹲守立交橋,也并非一件輕松快意的事兒,而同樣需要付出相當(dāng)?shù)捏w力和辛勞,從中獲得一些報酬,也不為過。另一方面,對于車主們而言,如果沒有這些雪夜蹲守者,就算是舍得花更多的錢,也難以擺脫困境,愿意為推車者付費,對于車主們而言,多半也是綜合權(quán)衡之下的更劃得來的選項。
從這個角度來看,只要雪夜蹲守推車者,在推車收費之前,征得了車主的同意,且并無任何強制逼迫交易的行為,這50元至100元不等的推車費,其實并無不妥,不僅是公平交易、勞動所得,更與“打劫”有著本質(zhì)區(qū)別。
某種程度上,相比對雪夜收費推車者橫加指責(zé),詰問人家為何不當(dāng)“活雷鋒”,更需反思的倒是城市公共應(yīng)急機制的缺失,何以一場雪便可以讓立交橋坡路成為諸多車主開不過的檻?何以這些雪夜推車者能想到的生意,交通部門卻想不到,相關(guān)的應(yīng)急機制更是付之闕如?假如沒有這些有生意頭腦的推車者,會否發(fā)生更多的車輛被困,引發(fā)更多的事故,后果倒是更加不堪設(shè)想。
基于此,“趁雪打劫”假如真有什么不妥的話,恐怕也絕非道德瑕疵,除了收費推車者,雪夜中的車主,還能獲得誰的援手?又該有哪些應(yīng)急援助機制?或許才更需反思。
尚邦公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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