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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2015年度安徽省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公告》精神,現(xiàn)將我區(qū)2015年省統(tǒng)招中小學新任教師擬參加專業(yè)測試人員資格復審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參加資格復審對象 :
凡報考我區(qū)2015年省統(tǒng)招中小學新任教師招聘崗位擬參加專業(yè)測試人員,均需參加資格復審(擬參加專業(yè)測試人員名單附后)。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
資格復審時間:2015年7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00。)
資格復審地點:鏡湖區(qū)社會事務服務中心八樓816辦公室(長江中路51號,造船廠東大門隔壁,可乘坐1、3、12、13、14、28、38等路公交抵達)
三、資格復審要求:
1、入圍人員參加現(xiàn)場資格復審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屬全日制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畢業(yè)證未下發(fā)的,提供由所在畢業(yè)學校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jian表、學生證。)、教師資格證書、網上打印的筆試準考證和資格復審表(登錄http://jszp.ahzsks.cn網站可打印資格復審表)等材料進行審驗。對資格復審合格的應聘人員,發(fā)放專業(yè)測試通知書。
(2)屬社會人員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和網上打印的準考證。其中,屬在編正式工作人員和服務期內特崗教師的,需提供單位和縣級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上述人員中,屬已具備教師資格認定條件且參加2015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在2015年6月底前可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憑市、縣(市、區(qū))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證號碼及教師資格證書號碼的書面證明進行資格復審。
上述所有證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準考證遺失的,可使用網上報名時的密碼登陸報名系統(tǒng)重新下載打印。
2、所有擬參加專業(yè)測試人員,請及時關注鏡湖區(qū)網站發(fā)布的相關通知,按時前來資格復審,恕不另行通知,逾期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3、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未按時參加現(xiàn)場資格復審的,取消參加專業(yè)測試資格。同時,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遞補一次,遞補資格復審時間為2015年7月22日。
4、請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做好時間安排,務必按要求帶齊并保管好有關證件,并注意路途安全。
咨詢電話:
0553-3902611
上述咨詢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2015年鏡湖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參加資格復審擬入圍專業(yè)測試人員名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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