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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16年靈璧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的通知
各有關考生:
根據(jù)《2016年靈璧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的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就筆試后人員資格復審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人員
對在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70分)以上的考生,按各崗位招聘數(shù)1:3比例(不足該比例的以實際人數(shù)為準),以考生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如zui后一名有數(shù)名考生成績相同,一并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附后)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16年6月27日至6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各崗位具體復審時間:
1、0403001—0403004崗位的資格復審時間為:6月27日(星期一)
2、0403005—0403010崗位的資格復審時間為:6月28日(星期二)
3、0403011—0403016崗位的資格復審時間為:6月29日(星期三)
考生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按通知要求帶齊復審所需材料參加資格復審,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三、資格復審地點
安徽省靈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中心。
地址:安徽省靈璧縣靈城南關橋頭北200米路西,原實驗小學院內(nèi)(北五樓)。
四、資格復審須提供的材料
資格復審依據(jù)招聘《公告》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網(wǎng)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對照省人事考試院提供的《考場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與信息進行。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guī)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面試資格。由此出現(xiàn)人選缺額的,在面試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考生需提供與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上傳電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2張。
。2)屬全日制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生證原件、報名資格審查表和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jian表等材料。
。3)屬社會人員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guī)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
。4)屬“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還須提供縣級以上項目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證書待發(fā)”等相關證明材料。
(5)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還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上述人員中,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6年畢業(yè)但尚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可憑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yè)時間以及“2016年畢業(yè),已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yè)證書待發(fā)”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辦理報考資格復審。
五、面試人員名單公示
通過資格復審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將在靈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站公示。
咨詢電話:0557-6081663
安徽省靈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6月23日
尚邦公考
微信號:dxgwyedu
讓學員帶著“?”來,帶著“!”踏上成“公”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