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微博
關注微博
請指出下列公文的5處錯誤,并提出改正意見。
關于申請修復校舍經(jīng)費的請示報告
XX教(2011)16號
省教育廳:因受到臺風襲擊,我市有五所中小學校的校舍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壞,其中一所小學的校舍損壞特別嚴重。特申請經(jīng)費120萬元,以盡快修復被臺風損壞的校舍,確保學校正常開課。
另我市因建立中小學多媒體教育示范基地項目尚欠設備款20萬元,現(xiàn)申請追加20萬元。
特此報告,請從速批示。
【答案】
(1)公文內容屬于請示,公文標題寫“請示報告”混淆了請示與報告這兩個文種,應去掉“報告”。
(2)發(fā)文字號錯誤,應修改為“×教〔2011〕16號”。
(3)該文為專項請示,不能夾有其他事項,應刪去“另我市因建立中小學多媒體教育示范基地項目尚欠設備款20萬元,現(xiàn)申請追加20萬元!
(4)結束語錯誤,一是誤用報告;二是“請從速批示”用語不當,應改為“以上請示妥否,請批復。”
(5)成文時間應用漢字:“二〇一一年八月十日”。(說明:根據(jù)2012公布的《黨政機關公文格式》的規(guī)定,成文日期中的數(shù)字用阿拉伯數(shù)字將年、月、日標全,年份應標全稱,月、日不編虛位(即1不編為01)。加蓋印章的公文成文日期一般右空四字編排,單一機關行文時,一般在成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為準居中編排發(fā)文機關署名。)
尚邦公考
微信號:dxgwyedu
讓學員帶著“?”來,帶著“!”踏上成“公”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