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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滁州市考試錄用公務員鄉(xiāng)鎮(zhèn)(街道)職位資格復審的通知
根據《滁州市2019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規(guī)定,現(xiàn)就2019年度滁州市考錄公務員鄉(xiāng)鎮(zhèn)(街道)職位資格復審事項和資格復審名單(見附件)通知如下。
市委組織部負責組織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時,要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以及報名時提供的信息進行認真的核驗。凡與報考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提供規(guī)定證件材料,或不在規(guī)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取消其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出現(xiàn)入圍人選缺額的,在規(guī)定時間內等額遞補。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筆試準考證和網上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招錄職位有資格證書要求的,報考人員應提供相關證書;招錄職位有工作經歷等要求的,報考人員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其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9年畢業(yè)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可憑學;蚴、市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和有關證件材料辦理資格復審。但2019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或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證書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錄用資格。
報考定向招錄職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還應提供由省級項目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書和復印件,退役士兵應提供退役證明材料。2019年服務期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提供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的截止時間為2019年9月30日。
重要提醒:
1、資格復審必須本人親自到現(xiàn)場參加,如本人不來視為放棄。
2、所有資格復審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與復印件。
附件:鄉(xiāng)鎮(zhèn)(街道)職位資格復審名單.xls
滁州市考試錄用公務員辦公室
2019年6月4日
尚邦公考
微信號:dxgwyedu
讓學員帶著“?”來,帶著“!”踏上成“公”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