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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銅陵市2019年度公務員考錄第二階段資格復審和面試確認的通知
根據(jù)《安徽省2019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和省公務員主管部門關于面試工作的有關安排,現(xiàn)將我市2019年度公務員考錄第二階段資格復審和面試確認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
2019年7月10日(星期三) 8:30——17:00
二、資格復審地點
銅陵市北京西路440號市人力資源考試院1樓大廳(茂源大市場對面)。
三、資格復審要求
1.資格復審對象
本次資格復審對象為:除第一階段外剩余職位入圍面試環(huán)節(jié)的人員(人民警察職位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不再復審直接進行面試確認)。
2.資格復審材料
(1)報考人員須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筆試準考證和網上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
(2)招考職位有資格證書要求的,報考人員應提供相關證書;招考職位有工作經歷等要求的,報考人員還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其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9年畢業(yè)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可憑學;蚴、市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和有關證件材料辦理資格復審,至2019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或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或證書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錄用資格。
(3)報考定向招錄職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還應提供服務基層的證明材料,退役士兵應提供退役證明材料。2019年服務期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提供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的截止時間為2019年9月30日。
考生應仔細閱讀招錄公告和報考指南關于資格復審章節(jié)的相關要求,資格復審要求提供的所有證件、證書、證明、準考證、網上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均須是原件及復印件。
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現(xiàn)場組織開展資格復審工作,并適時辦理繳費(收費標準每人70元)、發(fā)放《面試通知書》等確認手續(xù)。凡與報考條件不符、不能提供規(guī)定證件材料、不在規(guī)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取消其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面試實施前規(guī)定時間內出現(xiàn)該職位面試人員缺額的,按有關規(guī)定遞補;面試實施期間出現(xiàn)缺額的,不再遞補。
附:
中共銅陵市委組織部
2019年7月6日
尚邦公考
微信號:dxgwye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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