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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宿州市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人選及有關事項公告
按照《安徽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等規(guī)定,現(xiàn)將宿州市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人選及有關事項公告如下,請考生務必仔細查閱,合理安排時間。
一、資格復審對象
資格復審對象根據職位招錄計劃數,在同職位筆試達線人員中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確定。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資格復審對象。
二、資格復審時間及職位
(一)鄉(xiāng)鎮(zhèn)機關職位(含工作地在鄉(xiāng)鎮(zhèn)的縣級綜合管理職位,下同,名單見附件1),資格復審時間為2021年5月7日至8日8:30-11:30,14:30-17:30;
(二)其他職位(名單見附件2),資格復審時間等相關事宜另行通知,請及時關注宿州先鋒網(http://www.szxf.gov.cn)、宿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rsj.ahsz.gov.cn)。
逾期不辦理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資格復審地點
宿州市考試測評中心(宿州市淮河西路217號,市內可乘9路、12路、31路公交車到園林處站下)。
四、資格復審須提供的證件、材料(驗原件,留復印件,請考生自行準備)
資格復審時,所有報考人員均須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筆試準考證和網上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其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21年畢業(yè)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可憑學;蚴、市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包含“個人基本情況、學歷(學位)層次,所學專業(yè),畢業(yè)時間以及已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21年畢業(yè)、畢業(yè)(學位)證書待發(fā)”等內容的書面證明和有關證件材料辦理資格復審,至2021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或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或證書原件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錄用資格。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還應提供學位和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
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離校時和在擇業(yè)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報考“應屆畢業(yè)生”職位的,資格復審時提供原畢業(yè)學校或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出具的書面證明材料,對招考公告發(fā)布前個人檔案仍在保留的情況進行證明;個人提供未落實工作單位承諾書,對在招考公告發(fā)布前本人是否落實工作單位進行書面承諾,其中,未落實工作單位但已經繳納社保的,還需要對繳納社保情況進行說明。
招考職位有基層工作經歷等要求的,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有勞動(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無勞動(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單位出具的書面證明材料(簽章);自主創(chuàng)業(yè)的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等相關材料。需累計時間的應出具多個單位的相關證明材料。
基層工作經歷的時間按月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7月。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可以累計。
報考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資格復審時應提供服務基層的證書、證明材料!斑x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人員(簡稱“大學生村官”),提供由省級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計劃人員,提供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原件和復印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tǒng)一制作、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考核表)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考核表)原件和復印件。2021年服務期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提供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9月30日。
艱苦邊遠地區(qū)事業(yè)編制人員報考本地“基層服務項目人員”職位的,資格復審時提供聘用合同(協(xié)議)原件和復印件,或其他可以證明本人為艱苦邊遠地區(qū)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人員且工作滿3年的相關證明材料。
退役士兵、高校畢業(yè)生退役軍人報考定向職位的,資格復審時應提供退役證明材料及相關學歷(學位)證書,其中,高校畢業(yè)生退役軍人應提供的學歷(學位)證書應為國家承認的普通高等學校學歷證書。如考生在外省服務(役),還須提供高(中)考錄取時為安徽戶籍或《招考公告》發(fā)布前戶籍已遷入安徽省內的證明材料(如居民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取得高級職業(yè)資格證書的技工院校畢業(yè)生報考的,資格復審時應提供畢業(yè)證書、職業(yè)資格證書(或預備技師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報考要求“面向本市(縣)戶籍人員”職位的,資格復審時須提供高(中)考錄取時為本市(縣)戶籍或《招考公告》發(fā)布前戶籍已遷入本市(縣)的證明材料(如居民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報考“具有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等相關職(執(zhí))業(yè)資格或證書要求職位的,資格復審時應提供相關證書原件。其中,已通過相關考試,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證書的,可憑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材料辦理資格復審,2021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證書,或證書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錄用資格。
報考資格要求為中共黨員職位的,資格復審時應提供組織關系所在單位黨委(黨總支)出具的證明,其中,組織關系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的,應由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工)委出具證明。
2021年畢業(yè)的定向生、委培生,資格復審時須提供定向或委培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需蓋章),并經所在院校同意(需蓋章)的證明材料原件。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報考的,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截至報名時,被辭退滿5年的相關證明材料(原單位證明材料、辭退決定或通知書等)。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已離職(含辭職、取消錄用等)報考的,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截至報名時,本人已離職的相關證明材料(原單位證明材料、同意辭職批復或取消錄用決定等)。
五、考生注意事項
1、凡與報考條件不符、不能提供規(guī)定證件材料、不在規(guī)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取消其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出現(xiàn)入圍人選缺額的,在規(guī)定時間內等額遞補。
對在資格復審時提供虛假材料、隱瞞實情的,一經查實,除取消相應資格外,有關情況還將納入個人誠信記錄。涉嫌犯罪的,將按規(guī)定移交公安機關。
2、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應在復審后24小時內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查看資格復審結果。復審合格的考生,須及時繳納面試費用進行確認,繳費成功的即視為確認成功,取得面試資格。截止5月12日19:00前,仍未繳費的視為確認不成功,按程序遞補下一名報考者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合格且網上繳費成功確認的考生,應在5月19日9:00至20日17:30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打印面試通知書和《報考者面試須知》。
3、如考生本人因故無法親自辦理,可委托他人辦理,被委托人需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考生本人上述證件、證明材料及授權委托書辦理。
4、不接受電子郵件、信件等形式的資格復審材料。
5、未盡事宜,按《安徽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安徽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執(zhí)行。
請各位考生密切關注宿州先鋒網、宿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并保持通訊暢通,資格復審遞補、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相關信息均在此網站發(fā)布。
資格復審咨詢電話:0557-3023073。
附件1:宿州市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鄉(xiāng)鎮(zhèn)機關職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
附件2:宿州市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其他職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
宿州市公務員局
2021年4月30日
尚邦公考
微信號:dxgwyedu
讓學員帶著“?”來,帶著“!”踏上成“公”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