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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池州學院教師招聘44人公告 (第二批)
一、招聘計劃
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政治條件
熱愛祖國,忠誠黨和人民的教育事業(yè),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yè)道德水平,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
(二)業(yè)務條件
1、專任教師崗位應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初始高等教育學歷應是高校本科學歷(不含專升本)、學士學位,且本科和研究生階段所學專業(yè)一致或相近。
2、專職輔導員崗位應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初始高等教育學歷應是高校本科學歷(不含專升本)、學士學位;所學專業(yè)為管理學、法學、語言文學、高等教育學、經濟學、心理學;具備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溝通協(xié)調能力、語言文字表達能力和信息技術能力,曾擔任學生干部。
3、教輔(實驗)崗位應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初始高等教育學歷應是高校本科學歷、學士學位。
(三)年齡條件及健康條件
應聘的碩士研究生的年齡不超過30周歲;博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5周歲;副高職稱人員年齡不超過40周歲;省部級學科帶頭人、教授等高層次人才年齡不超過50周歲。
參加應聘的各類人才應具有良好的身體和心理素質,能勝任本職工作。
(四)不予聘用情形
1、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者;
2、未按規(guī)定時間、程序等要求來校報到者或來校報到時與原單位勞動關系(含有關協(xié)議)尚未終止、解除者;
3、在;蚬ぷ髌陂g受過警告及其以上處分者;
4、經公示條件不合格或在應聘、面試、體檢、測試等過程中弄虛作假等不符合聘用條件者;
5、有法律、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員。
(五)優(yōu)先條件
1、雙一流學校加分:原985學校畢業(yè)加1分,211學校加0.5分;
2、在排名前200名的國外大學畢業(yè)加1分;
3、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在三類期刊公開發(fā)表論文2篇及以上加0.5分;在二類以上期刊公開發(fā)表論文1篇及以上加1分。
加分總共不超過3分。
三、待遇
(一)編制和工資待遇:博士及特需專業(yè)碩士入我校事業(yè)編制。其他專業(yè)碩士實行人事代理;執(zhí)行國家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政策,享受學校規(guī)定的崗位津貼、業(yè)績津貼等校內工資待遇;安排公租房。
(二)博士、副教授、教授優(yōu)惠待遇:見附件2池州學院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暫行辦法。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應聘者采取網上報名或現場報名,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一致。
1、提供如下個人材料:
(1)填寫《池州學院應聘人員簡明情況表》(見附件3);
(2)身份證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高等教育初始至最高學歷學位均需提供,國外留學生需提供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
(4)個人簡歷(內容包含本人出生年月、高中以后教育經歷、工作實踐經歷、業(yè)績成果概況、家庭婚姻情況等基本信息,有項目的注明年份、排名和金額,有發(fā)表論文的注明作者排名、發(fā)表時間、收錄及分區(qū)情況);
(5)加蓋學校公章的就業(yè)推薦表(若有學生干部經歷的需注明)、學習成績單、個人教學科研業(yè)績證明材料、獲獎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等(可以在復印件上加蓋學校公章)。
以上個人材料須客觀真實,如有虛假,責任自負。
2、應聘者須寄送紙質版?zhèn)人材料至池州市教育園區(qū)1號池州學院人事處(務必在信封封面上注明應聘崗位),郵政編碼:247000。并同時將電子版?zhèn)人材料發(fā)送至czxyrenshichu@163.com,電子版自薦材料的郵件主題請注明:姓名+畢業(yè)學校+學歷(專業(yè))+應聘部門名稱。
3、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截止時間為2018年5月15日,逾期不接收自薦材料。
(二)資格審查
1、人事處會同監(jiān)審部門根據應聘人員的應聘材料,對照招聘條件,嚴格審查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畢業(yè)學校、年齡及政治面貌等。
2、由用人單位進一步對應聘人員進行學科專業(yè)一致性、專業(yè)特長、實踐工作經歷等方面的條件審核。
(三)考核
1、考核時間:另行通知。
2、考核方式:教師及教輔(包括實驗崗位)采用筆試(專業(yè)測試)占30%、試講占60%和面試占10%考核方式,如有實踐操作環(huán)節(jié),則筆試占30%、試講占45%、面試占10%、實踐操作環(huán)節(jié)占15%;其中博士及副教授參加試講占40%、面試占20%,學術能力評價占40%,若有實踐操作,則試講35%,學術評價40%,面試10%,實踐操作15% 。輔導員崗位采用筆試、主題班會、面試的考核方式,筆試占40%、主題班會占40%、面試占20%。
(四)心理測試及體檢考察
應聘人員在考核后即參加心理測試。擬聘用人員須到學校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擬聘用人選需填寫《池州學院人才招聘綜合素質考察表》(在人事處網頁“下載專區(qū)”欄下載),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yè)務能力、工作成績(學業(yè)成績)等方面的情況,突出考察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行。
(五)公示簽約
心理測試及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選,學院將在校園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一周。公示無異議后,學校將與其簽訂就業(yè)(聘用)協(xié)議。應聘人員在接到通知后未及時與學校簽訂就業(yè)(聘用)協(xié)議,學?扇∠淦赣觅Y格。
五、特別提示
(一)體檢和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和時限,在應聘同崗位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二)2018年擬聘人員需簽署“誠信承諾書”,承諾2018年7月31日前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原件以及就業(yè)協(xié)議到池州學院人事處人事科。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擬聘資格。
(三)我校2018年招聘計劃以省廳最終批復為準,最終解釋權在池州學院人事處。若有不明確之處,可與人事處聯系。
聯系電話:0566-2748727(葛老師);0566-2748722(劉老師)
監(jiān)督電話:0566-2748708
特此公告
3.關于印發(fā)《池州學院高層次人才引進暫行辦法》的通知.pdf
池州學院
2018年5月2日
好仕途遴選
微信公眾號:ahlxksw
讓學員帶著“?”來,帶著“!”踏上成“公”之路